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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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内科
概述
一组不同病因引起的,脑部神经元高度同步化,且常有自限性的异常放电所导致的,以发作性、短暂性、重复性及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综合症。特点是持续存在能产生癫痫发作的易感性,并出现相应的神经生物学、认知、心理学以及社会等方面的后果。诊断癫痫至少需要一次的癫痫发作。具有发作性、短暂性、重复性和刻板性的特点。我国患病率为0.5%,我国发病率:50-70/10万/年,估计我国有650-910万癫痫患者,每年新发患者65-70万,25%为难治性癫痫,神经系统疾病中仅次于脑卒中第二大疾病。
病因描述
(一)皮质发育障碍
(二)肿瘤
(三)头伤
(四)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五)脑血管病
(六)遗传代谢性疾病
(七)变性疾病
(八)药物和毒物
症状描述
(一)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突然意识丧失,继之先强直后阵挛性痉挛。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续数十秒或数分钟后痉挛发作自然停止,进入昏睡状态。醒后有短时间的头昏、烦躁、疲乏,对发作过程不能回忆。若发作持续不断,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者称大发作持续状态,常危及生命。
(二)失神发作(小发作):突发性精神活动中断,意识丧失、可伴肌阵挛或自动症。一次发作数秒至十余秒。脑电图出现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综合。
(三)单纯部分性发作:某一局部或一侧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感觉异常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沿运动区扩及其他肢体或全身时可伴意识丧失,称杰克森发作(Jack)。发作后患肢可有暂时性瘫痪,称Todd麻痹。
(四)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精神感觉性、精神运动性及混合性发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有神游症、夜游症等自动症表现。有时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发生伤人、自伤等暴力行为。
(五)植物神经性发作(间脑性):可有头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晕厥型或心血管性发作。
(六)无明确病因者为原发性癫痫,继发于颅内肿瘤、外伤、感染、寄生虫病、脑血管病、全身代谢病等引起者为继发性癫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