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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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妊娠合并甲亢临床并不多见,国内发病率报道为千分之0.2~1,国外发病率高于国内。甲亢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疾病,属自身免疫性疾。轻度甲亢对妊娠无明显影响,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状未控制者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足月小样儿发生率以及围生儿死亡率增高。

病因描述
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与非妊娠期间甲亢的病因基本相同,其中以Graves病最为常见。其次是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自主性高功能腺瘤等。另外,妊娠剧吐、葡萄胎、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均可出现甲亢。
症状描述
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例如心动过速、心输出量增加、甲状腺增大、皮肤温暖、多汗、畏热、食欲亢进等,在妊娠和甲亢中都常见。
检查
1、妊娠期甲状腺激素结核球蛋白增高,引起血清TT4和TT3增高,所以妊娠期甲亢的诊断应依赖血清FT4、FT3和TSH; 2、一过性妊娠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时绒毛膜促进腺激素(HCG)在妊娠三个月达到高峰,它与TSH有相同的α亚单位、相似的β亚单位和受体亚单位,过量的HCG或变异HCG能够刺激TSH受体产生妊娠甲状腺功能亢进,其中包括一过性妊娠呕吐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诊断鉴别
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有高代谢症群,血清总甲状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离甲状腺素指数(FT4I)≥12.8。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为重度甲亢。 与正常妊娠类似甲亢的症状鉴别:正常妊娠时母体出现一些代谢亢进的表现即心率加快、心搏量增加、甲状腺增大30%,-40%、多汗、怕热、食欲亢进;实验室检查TT3、TT4轻度增高。
并发症
母亲和胎儿的预后与甲亢病程的控制程度有关。如妊娠前患甲亢、并已控制很好,或妊娠早期发现甲亢进行合理治疗,一般母亲和婴儿预后都好。如果直到妊娠中期,母亲仍处于甲亢,母亲和胎儿或新生儿的并发症明显增加。 母亲的并发症:流产、早产、贫血、妊高征、胎盘早剥、心衰、甲亢危象、间断感染、I型糖尿病等。 胎儿及新生儿的并发症:早产儿、死胎、死产、畸形、胎儿生长受限(FGR)、小于胎龄儿(SGA)、胎儿窘迫、新后儿室息,胎儿和/或新生儿甲亢、甲减等。
治疗
(1)孕前:因甲亢对胎儿有一系列不良影响,如确诊甲亢,应待病情稳定1~3年后怀孕为妥,用药(抗甲状腺药物或放射性碘)期间,不应怀孕,应采取避孕措施。 (2)孕期处理: 1)门诊检查与随访。 2)妊娠期可以耐受轻度甲亢,故病情轻者,一般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因抗甲状腺药物能透过胎盘影响胎儿甲状腺功能。但病情重者,仍应继续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在妊娠中、后期抗甲状腺药物剂量不宜过大,一般以维持母血TT4水平不超过正常上限的1.4倍为度,也即可有轻度甲亢。>1.4倍正常上限时才用抗甲状腺药物。抗甲状腺药物中,丙基硫氧嘧啶不但可阻断甲状腺激素合成,且阻断T4在周围组织中转化成发挥效能的T3,使血清T3水平迅速下降。 3)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4)β受体阻滞剂普萘洛尔(心得安)的应用。 5)产科处理:妊娠合并甲亢,治疗得当,妊娠能达足月,经阴道分娩和得到活婴。甲亢不是剖宫产的指征,妊娠合并重度甲亢,早产和围生儿的死亡率较高,并有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可能,故孕期要加强对甲亢的观察和控制,定期随访胎儿胎盘功能和防止早产。 6)产褥期处理:产后甲亢有复发倾向,产后宜加大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关于产后哺乳问题,虽抗甲状腺药物会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甲状腺功能,但我们认为应结合产妇病情的严重程度以及服用抗甲状腺药物的剂量来考虑是否哺乳。 7)甲亢危象的处理:妊娠期甲亢未控制而停止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行产科手术以及产后感染和产后流血会诱发甲亢危象,治疗应给以大量抗甲状腺药物,并予以广谱抗生素、吸氧、冷敷及镇静解热剂,纠正水和电解质紊乱以及心力衰竭。 8)新生儿管理:对甲亢孕妇分娩的新生儿,需注意检查有无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肿或甲亢,并作甲状腺功能检查。 妊娠期母亲服用过抗甲状腺药物者,新生儿有可能出现暂时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应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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