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强迫性神经症)
推荐科室
精神心理科
概述

强迫性神经症(简称强迫症),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而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与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

病因描述
病因未明,遗传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及心理社会因素均在强迫症发病中起作用。一、遗传因素:患者近亲中的同病患率高于一般居民。如患者父母中本症的患病率为5~7%。双生子调查结果也支持强迫症与遗传有关。二、性格特征:1/3强迫症患者病前具有一定程度的强迫人格,其同胞、父母及子女也多有强迫性人格特点。其特征为拘谨、犹豫、节俭、谨慎细心、过份注意细节、好思索、要求十全十美,但又过于刻板和缺乏灵活性等。三、精神因素:上海调查资料中35%患者病前有精神因素。凡能造成长期思想紧张、焦虑不安的社会心理因素或带来沉重精神打击的意外事故均是强迫症的诱发因素。在强迫症的发生中,社会心理因素是不可忽视的致病因素之一。当躯体健康不佳或长期心身疲劳时,均可促进具有强迫性格者出现强迫症。关于发病机理也有不同解释;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强烈情感体验影响下,大脑皮质兴奋或抑制过程过度紧张或相互冲突形成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是强迫观念的病理生理基础。心理动力学派认为强迫症状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或“性欲望”。有人用学习理论解释强迫观念是激发焦虑的刺激和该观念间建立条件联系的结果。关于扣带回活动过度可能与强迫症的发生有关的说法,尚缺少扣带回的结构或功能改变的直接证据。
症状描述
一、症状特点本症临床表现具有以下共同特点:(1)强迫症状:强迫症状非病人意愿但却难以摆脱及控制,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2)强迫症状包括:强迫思维、强迫意向、强迫行为等,有的与精神因素有联系,内容不荒诞离奇,病人自知力存在,无其它精神病和明显精神衰弱性格特征。二、体检发现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未能发现阳体征。
检查
躯体和神经系统检查,未能发现阳体征。
诊断鉴别
一、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强迫症表现,但内容逐渐变得荒谬不可理解、无焦虑、痛苦等相应的情绪反应;自知力差,不积极要求治疗或否认有病而拒绝治疗;随着病程发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征性症状逐渐显露。二、抑郁症:强迫症患者因疾病缠身、久治不愈、可产生抑郁情绪,甚至出现消极观念,但从无自杀行为,与抑郁症的对外界缺乏兴趣、思维迟钝、行为缓慢及情绪低落有别。三、颞叶癫痫:偶可出现强迫观念和行为,呈发作性,并有其它颞叶癫痫的症状,脑电图、脑电地形图等检查可助鉴别。
并发症
一般起病缓慢,病程较长,症状可持续多年或时轻时重。病前性格特征明显、发病年龄较早和病程较长者,预后欠佳。随年龄增长,症状逐步减轻;病前有较明显精神因素、强迫性性格特征不显著、病程;较短、无阳性家族史者的症状也有可能自发缓解。
治疗
一、心理治疗:基本原则同神经衰弱。二、药物治疗:(1)首选药物氯丙咪嗪150~300mg/d,分2次服,小剂量开始以逐渐加量,一般在达到治疗剂量2~3周后,开始显效、治疗时间不少于3~6个月。(2)五羟色胺再摄取阻滞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等对该病有较好的效果。 (3)苯二氮蕈类对强迫伴有严重焦虑者可合并使用,如氯硝安定3~4mg/d,分2 ~3次服。三、精神外科对极少较慢性强迫症、药物及心理治疗失败者可考虑。
相关图片